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5-12  来源:新闻中心 【字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经管)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农业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厅

2016年4月7日

湖北省农业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13号)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将履职尽责工作与“两学一做”、“三抓一促”教育活动相结合,以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为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全省农业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中央和省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落地落实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全省农业“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业强省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副厅长王红玲,厅党组成员、省畜牧兽医局局长盖卫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胜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焦泰文,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邓干生,厅党组成员、省水产局局长李胜强,厅党组成员、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任副组长;厅办公室、厅人事处、厅计财处、厅政策法规处、厅经管处、厅种植业处、厅经作处、省饲料办、厅产业化处、厅稽查办、省农安办、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农村能源办、省经管局等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直属机关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易正平兼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整体谋划和全面部署;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督办指导和执纪问责,抓好本级督促检查工作。

(二)分类督查、上下联动。农业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开展督促检查,努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农业部门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破立并举、堵疏结合。坚持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基层责任与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与改进干部作风一起抓,推动全省农业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成为常态、形成长效。

四、督促检查范围

省农业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能源、经管)局(委、办)以及基层农业站所履职尽责情况。

五、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党风政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农业执法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越位缺位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是否针对精准扶贫、项目审批、违规收费、惠农补贴、专项经费监管、招投标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等。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六、督促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督促检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集中评议、倒查追责的方法进行。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实现在全省农业部门、农业行业全覆盖。各级农业部门、厅直各单位要层层抓好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厅督促检查办公室。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阶段(4月10月)。

1、内部自查。厅党组每月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级农业部门(单位)根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和内容,组织本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内部自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2、外部监督。在湖北农业信息网设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各级农业部门(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和“党风政风热线”等载体,宣传农业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网页网址等监督举报渠道,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党风政风督查员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征求督查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和各地纠风办的意见建议。接受第三方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发现查找问题。厅督促检查办公室组织综合督查组,每月深入各地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农业系统接受督促检查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渠道反馈的问题归纳整理后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立行立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厅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向省纠风办汇报整改落实工作进展,上报工作信息。各单位针对督促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内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期限。整改结果要及时向厅督促检查办公室、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阶段:严肃问责阶段(11月12月)。

领导小组将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查处,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将倒查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责任,并在全省系统内进行通报。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检查和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各地农业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于4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省农业厅将各市(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2016年农业发展目标考核,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强化对县(市、区)农业部门工作考核。

(二)坚持查改结合。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检查始终,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督促检查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指导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各单位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协调处理。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授意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使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扎实的工作取信于民。

(四)及时上报材料。年底工作结束后,各地农业部门、厅属各单位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陈剑萍、汤婷婷,电话:027-87661642,邮箱:nyt407@163.com。


关闭

Top
 

©2016 Bwin必赢国际(中国区)-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1号 邮政编码:430070 邮箱:yzxx@hbskzy.cn
党政办公室电话:027-87697203  
招生咨询电话:027-87666655(工作时间),18986269628、13476815558、13086135308(非工作时间)  
信访工作接访电话:027-87697202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7697236(工作时间)   17386008323(非工作时间)
鄂ICP备  网站维护:网络中心